精神科 > 精神分裂症

就诊科室:精神心理科

什么是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不明的重性精神病。多为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病因目前尚不完全清楚,个体心理的易感素质和外部社会环境的不良因素可能通过内在生物学因素共同作用而导致疾病的发生,不同患者其发病的因素可能以某一方面较为重要。精神分裂症临床症状复杂多样,可涉及感知觉障碍(幻听、幻视等)、思维障碍(各种类型的妄想)、情感障碍(不协调兴奋、易激惹、抑郁、焦虑)、意志行为障碍(活动减少、离群独处,对工作和学习兴趣减退)及认知功能障碍(短时间记忆、学习、执行能力下降)等方面,个体之间症状差异很大,即使同一患者在不同阶段或不同病期也可能表现出不同症状。精神分裂症主要是通过药物治疗、电抽搐治疗、心理和社会干预治疗等改善症状。精神分裂症可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病程一般迁延,可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可出现精神衰退和精神残疾。精神分裂症经过积极治疗后,部分患者可改善症状,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的状态,部分患者治疗无效,为难治性精神分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