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 > 强迫症

就诊科室:精神心理科

什么是强迫症?
强迫症是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基本特征的一种常见的精神心理科疾病。通常在青少年期发病,也有起病于童年期者。青壮年起病,65%的患者在25岁之前就出现了明显的症状,只有不到15%的患者在35岁以后起病。强迫症整体发病原因未明。一般认为生物学因素(遗传、多巴胺系统功能障碍、脑功能与结构改变)和心理社会因素(认知理论、行为学理论)等导致患者出现强迫观念、强迫行为。强迫症主要表现:强迫观念(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印象或冲动念头,力图摆脱,但为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强迫动作(强迫洗手、强迫洗衣、强迫检查、强迫计数、强迫性仪式动作)。强迫症的主要治疗方法是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强迫症常出现反复的强迫观念和动作,患者力图摆脱,却因摆脱不了而紧张烦恼、心烦意乱、焦虑不安和出现一些躯体症状,可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强迫症经过积极治疗后,部分患者可改善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