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Cefixime Chewable Tablets
生产企业: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头孢克肟咀嚼片(诺百优) 网上报价
康德乐大药房CFDA
正品保证 全国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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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
头孢克肟咀嚼片(诺百优)
¥ 8.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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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肟咀嚼片(正卫佳)
¥ 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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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肟咀嚼片
¥ 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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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肟咀嚼片
¥ 14.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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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 咽炎 扁桃体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胆囊炎 胆管炎 中耳炎 鼻窦炎 尿路感染 淋病 宫颈炎 尿道炎 肾盂肾炎 肾炎 膀胱炎 猩红热 脑膜炎 | 咽炎 扁桃体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胆囊炎 胆管炎 中耳炎 鼻窦炎 尿路感染 淋病 宫颈炎 尿道炎 肾盂肾炎 肾炎 膀胱炎 猩红热 脑膜炎 | 咽炎 扁桃体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胆囊炎 胆管炎 中耳炎 鼻窦炎 尿路感染 淋病 宫颈炎 尿道炎 肾盂肾炎 肾炎 膀胱炎 猩红热 脑膜炎 | 咽炎 扁桃体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胆囊炎 胆管炎 中耳炎 鼻窦炎 尿路感染 淋病 宫颈炎 尿道炎 肾盂肾炎 肾炎 膀胱炎 猩红热 脑膜炎 |
规格 | 50mg(按C16H15N5O7S2计算) | 50mg(按C16H15N5O7S2计算) | 100mg(按C16H15N5O7S2计算) | 0.1g(按C16H15N5O7S2计算) |
厂家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海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729 | 国药准字H20041654 | 国药准字H20051841 | 国药准字H20041240 |
功效主治 | 咽炎 扁桃体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胆囊炎 胆管炎 中耳炎 鼻窦炎 尿路感染 淋病 宫颈炎 尿道炎 肾盂肾炎 肾炎 膀胱炎 猩红热 脑膜炎 | 咽炎 扁桃体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胆囊炎 胆管炎 中耳炎 鼻窦炎 尿路感染 淋病 宫颈炎 尿道炎 肾盂肾炎 肾炎 膀胱炎 猩红热 脑膜炎 | 咽炎 扁桃体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胆囊炎 胆管炎 中耳炎 鼻窦炎 尿路感染 淋病 宫颈炎 尿道炎 肾盂肾炎 肾炎 膀胱炎 猩红热 脑膜炎 | 咽炎 扁桃体炎 急性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 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 肺炎 胆囊炎 胆管炎 中耳炎 鼻窦炎 尿路感染 淋病 宫颈炎 尿道炎 肾盂肾炎 肾炎 膀胱炎 猩红热 脑膜炎 |
用法用量 |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 2.小儿:口服,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每次可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 儿童一日二次,每次按下列剂量口服: 6个月至1岁每次14-20mg; 1岁至2岁每次20-25mg; 2岁至4岁每次25-33mg; 4岁至6岁每次33-40mg; 6岁至9岁每次40-50mg; 9岁至14岁每次50-66mg; 14岁至18岁每次66-100mg。 | 口腔中咀嚼或吮服使溶化后吞服。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一次100mg(2片),一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一次200mg(4片),一日二次。 儿童:口服:按一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一日二次。或遵医嘱。 |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重体、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2.小儿:口服,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儿童一日两次,每次按下列剂量口服:6个月至1岁每次14-20mg;1岁至2岁每次20-25mg;2岁至4岁每次25-33mg;4岁至岁每次33-40mg;6岁至9岁每次40-5 | 1.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口服,每次50~100mg(效价),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重体、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效价),一日二次。2.小儿:口服,每次1.5~3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效价)/kg(体重),一日二次。儿童一日两次,每次按下列剂量口服:6个月至1岁每次14-20mg;1岁至2岁每次20-25mg;2岁至4岁每次25-33mg;4岁至岁每次33-40mg;6岁至9岁每次40-5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片剂 | 片剂(咀嚼) |
不良反应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品主要不良反应为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细胞增多(0.20%)]等。具体如下: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stevens-Johnson症候群,<0.1%),中毒性表皮坏死症(即Lyell症候群,<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4.血液障碍:有发生粒细胞缺乏症(<0.1%,早期症状:发热、咽喉疼、头疼、倦怠感等),溶血性贫血﹙<0.1%,早期症状:发热、血红蛋白尿、贫血等症状﹚、血小板减少(<0.1%,早期症状:点状出血、紫斑等)等的可能性,且也有同其他头孢类抗生素一样的造成全血细胞减少的报告,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进行定期检查等,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5.肾功能障碍:有引起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的可能性,因此应密切观察,例如定期进行检查等,如有异常发生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6.结肠炎:可能引起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例如伪膜性结肠炎等(<0.1%)。如有腹痛、反复腹泻出现时,应立即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7.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细胞增多等症状)及PIE症侯群(均<0.1%)等的可能性,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停止给药,采取给予糖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2.其他不良反应: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ALT升高78例(0.61%),AST升高58例(0.45%),嗜酸细胞增多26例(0.20%))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2.58%)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0.87%),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0.23%),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0.61%),GOT升高58例(0.45%),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6例(0.20%)等。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 | 临床研究资料表明,本片主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反应(0.87%),皮疹等皮肤症状(0.23%),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0.61%),GOT升高(0.45%),嗜酸细胞增多(0.20%)等。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有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包括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性水肿、荨麻疹等)([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 |
禁忌症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对本品及其成分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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